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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(海盐专区)收费的通知
各交易主体:
新点电子交易平台(海盐专区)自上线使用以来,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,系统功能不断完善,运行稳定。
为了持续为各方主体提供优质服务,经研究决定,平台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向投标单位开始收取平台使用费,8月1日前已公告项目仍免收平台使用费。
特此通知。
咨询电话:051258151515
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30日